【项目管理实战案例】新房要出租家具先公证

最近市民王先生要将自己的新房先新房出租,但他担心刚装修的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结构、家具、家具家用电器等被损毁后索赔无据,新房先而承租人也怕今后房中设施、出租家具出现问题说不清,家具项目管理实战案例因此与租房者经协商决定到公证处共同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新房先顺利签定了租赁合同。出租

王先生于去年年底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20余平方米的家具商品房。在完成装修后,新房先他在房内添置了家具及家用电器等。出租最近他决定将该房出租给来我市做生意的家具林先生居住。在准备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接租赁房屋时,新房先由于双方对租赁合同中关于房内设施、出租设备的家具智能家居控制表述理解不一,对相关约定产生了分歧:王先生担心自己刚装修的新房及其内部结构、家具、家用电器设备等被改变或毁损后索赔无据;而承租人林先生也怕今后对房中设施、家具出现问题说不清,担心成为 “冤大头”。一时,双方各执一词,园艺种植技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也未能及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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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二人经协商,决定对租赁房的内部结构、设施及家用电器等状况先进行公证。为此,二人来到公证处共同申请保全证据公证。经审查受理后,公证员与租赁双方一起来到租赁房屋。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王先生对该租赁房屋内部状况及附属设施、家用电器配置状况等逐一照相,并将房内设施、家具及家用电器等制作清单一式三份。清单经王、林二人现场签字确认后,公证员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拿到公证书后,二人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房内部设施状况和使用维护及其毁损赔偿等问题又进行了详细的约定,并将保全证据公证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顺利签订了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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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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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房屋买卖、租赁、装修、物业管理等方面常常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有关合同约定不清楚明了、不具体是重要原因之一。为此,事前预防,即事先通过公证对有关事实加以固定,作为合同双方的共同评判标准就显得特别重要,能起到预防纠纷,促进和谐的作用。另外,对于出现的涉房纠纷,如果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就要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但有些证据面临日后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这时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就非常必要而且适用,能有效地维护公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新房出租担忧家具受损 先做保全公证双方安心 作者高琦)